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分类(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要求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二、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一)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9:00-11:00(120分钟)。
考试实施: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和报名表(在学校官网报名成功并通过学校审核后,请考生自行打印)按时参加文化考试。
(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测试内容及形式:具体根据各专业特点拟定方案
测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考试实施: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和报名表(在学校官网报名成功并通过学校审核后,请考生自行打印)按时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