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学 院 | 专 业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保险学院 | 保险学 |
证券与期货学院 | 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统计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化方向) |
法学院 | 法学(法学-会计双学位班) |
国际商学院 |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 |
经贸外语学院 | 英语(翻译方向) |
公共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方向) |
二、报名条件
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按要求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考生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注:(1)我校不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2)所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均须所在中学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再将盖有中学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无中学鲜章则视为无效;(3)所有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辨,无法辨认则视为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选拔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公示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zb.swufe.edu.cn/newversion/),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
(一)录取条件
1.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填报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确定
1.高考总分高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调档线20分以上的考生,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总分高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调档线但未高出20分的考生,满足其第一、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
3.高考总分高于其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低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调档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总分、专业志愿、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4.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里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为准。
六、监督机制
(一)建立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33。
(二)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咨询电话
(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87092900、87099171、87099172。
西南财经大学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