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学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含2016年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8日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4.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
5.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名额
1.面向本区招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8人。具体为:
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8人,体育5人,美术6人,音乐3人。
2.面向本区招聘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78人。
3.面向本市招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人。
4.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3月31日至4月11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宝坻政务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宝坻区电视台同期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tj.lss.gov.cn
宝坻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baodi.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2.报名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首先在宝坻政务信息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在电脑中填写、打印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毕业生应携带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已就业人员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报名费 45元。
3.宝坻籍应届毕业生户口尚未转回到宝坻区的,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必须将户口转回到宝坻区,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已经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具备领取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具体条件及名额”中1、2职位的毕业生,被录取后,若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不一致的,应在自录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所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6.领取面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携带身份证(如代领,需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5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同学科岗位同内容、同问题试讲、答辩等方式。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3.面试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笔试。
4.2016年5月9日宝坻政务信息网公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按学科统一考试,试卷为百分制。
2.临时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3.公示笔试成绩。
4.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超出应聘用人数时,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
5.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八)聘用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区教育局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方案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 29262910
举报投诉电话:29262911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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