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笔试时参加教育基础知识考试的已经入围面试人选的还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4月17日。
面试集合地点: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详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新城区丹东市政府大楼后侧)。
报考了除小学班主任、小学语数教师和幼儿教师以外的教师岗位,笔试时参加教育基础知识考试的已经入围面试人选的还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参加本次面试。
报考丹东市第九中学小学班主任岗位(岗位代码158201)的考生参加本次面试。
每位考生参加面试的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及需携带的物品,详见本公告及附件《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二、面试内容和方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对所教学科进行“试讲”(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测试应试者专业水平和授课能力等。
三、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要自备规定试讲教材(详见附件)和考试用笔,未携带者后果自负。自备教材上严禁有任何教学标记或教学提纲。
(三)考生禁止携带除第(一)、(二)点要求以外的任何与面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点。
(四)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学科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名称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七)所有学科的面试,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
(八)各位考生务必要全面仔细查看本公告的附件,按要求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415-3192313
中 共 丹 东 市 委 组 织 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