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我县旅游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旅游景区讲解员、咨询员、引导员等岗位。
(二)招聘人数:20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旅游从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及职高)未就业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年龄在36周岁以下。
(三)热爱旅游事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所招聘的相关岗位工作。
三、招聘办法
(一)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待遇
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1700元/月)。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及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到规定地点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6日。
(三)报名地址:蓝田县文物旅游局旅游科(蓝田县人民政府3号楼2楼)。
联系人:鹿仓民
咨询电话:029-82736256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蓝田县文物旅游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