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长治医学院医学实验技术专业是教育部2012年批准的新办专业,2013年开始招生。本专业的理论教学主要依托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外语部、体育部、计算机中心的相关教研室完成,实践教学主要依托基础医学院的解剖、形态综合、机能综合、病原和化学分析综合实验室,以及临床技能中心和第一临床学院相关科室完成。担任课程的各教研室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各实验室、临床科室具备基本的实验仪器设备、诊疗设备。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人文素养,一定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医学基本实验技术,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医院、血站、疾病控制中心、医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医学实验和医学研究的实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实验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医学实验操作技能基本训练,掌握基本的医学实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基本技能。毕业后能够从事医学实验和医学研究工作,具有对医学实验结果进行分析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高的人文素养;
2.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临床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及病原生物学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常用医学实验仪器的基本原理、性能、操作技术与维护;
4.掌握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和统计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掌握一门外语,初步达到阅读专业外文书刊的能力;
6.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7.熟悉国家卫生工作及临床实验室管理及质量控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8.了解医学实验技术学科的前沿理论和技术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9.具有一定的临床医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主干课程
主干课程:分析化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技术、生物化学与实验技术、实验动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及实验技术、医学免疫学及实验技术、机能学实验技术、形态学实验技术、实验诊断学、实验仪器学、实验室管理与质量控制、医学信息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皮肤科学、临床生物化学检验等。
五、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4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六、毕业合格标准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应取得学分:必修课161学分,选修课16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5学分,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5学分,军事训练1学分,公益劳动1学分,共206学分;通过毕业实习和实验技能操作考核后,准予毕业。
九、成绩评定与学位授予
1.成绩评定:
(1)注重形成性评价,全面考评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知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等。
(2)终结性评价分考试与考查两种,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按5级分制记分。
2.毕业实习要求:毕业实习满25周(含1周公益劳动)后,要通过实验技能操作考核。
3.学位授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206学分,准予毕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治医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者,由学院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十、其他要求
1.军事训练在开学前两周与入学教育一起进行(1学分);
2.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5学分)通过参加全校性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和社团、小组组织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完成;
3.公共选修课全学程均可选,应修满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