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预防医学专业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正式招生。是我校为适应医学教育发展要求和健全现代医学(基础、临床、预防)学科体系而新增设的专业。 现有专任教师14名,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1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0人。实验技术人员2名。中青年教师占80%,师资队伍学历、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公共卫生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坚实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具有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卫生事业管理等工作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1.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公共卫生事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敬业精神,工作作风严谨,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学习,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健康的体格与心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用能力等。
2.专业知识要求:具有扎实的基础医学知识和基本的临床医学知识,能较好地掌握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政策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测、特殊疾病防治研究所(院)、妇幼保健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和相关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与程序。
3.工作技能要求:掌握常见的预防医学实验研究、现场调查研究以及资料处理分析的方法与技术;熟悉课题设计与医学统计软件的应用。具有从事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共卫生问题与突发事件及以个体和家庭为单位的预防保健与健康促进的的基本能力。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外文文献阅读能力与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主干课程
主干课程: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人体寄生虫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临床实习、卫生化学、卫生毒理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社会医学、儿童少年卫生学、卫生法学与卫生监督学、社区预防保健实践、专题实习、基地实习等。
五、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5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六、毕业合格标准
本大类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课程学习,最低修满265学分(其中必须修满规定的必修学分),毕业论文答辩与毕业实习考核合格,方可准予毕业。
七、成绩评定及学位授予
1、成绩评定:
(1)注重形成性评价,全面考评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知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等。
(2)终结性评价分考试与考查两种,考试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按5级分制记分。
2、毕业考试:实习结束后,进行毕业理论综合考试、毕业论文答辩、英语考试。
3、毕业应取得学分:必修课:187学分,选修课23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47学分,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6学分,军事训练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265学分。
4、学位授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265学分,准予毕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治医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者,由学院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八、其它要求
1、为增强学生学习自主权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在专业生产实习中,实行以专题项目组为单位,以导师负责制开展专题实习。设置流行病学、健康综合评价、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社会医学等专题实习方向,学生可根据兴趣自主选择专题。
2、课外研学学分为学生本人大学阶段的创新课题研究,在学校与部省级立题并通过验收完成了课题研究的给6学分,如公开在CSCD杂志上发表论文或获奖者可另外按课外研学,按标准给分。
3、全校性选修课程要求至少修6学分,其中艺术、体育类最低要求2分,其它类课程4学分,全学程均可选修。
4、毕业理论考试内容与形式参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专业综合理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