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6〕10号)精神,现就我市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一)上半年5月21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
系统分析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网络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中级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初级 | 程序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网络管理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3:00-15:30 16:30-19:00 | 应用技术 | 机考 |
(二)下半年11月12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
系统架构设计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
网络规划设计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网络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中级 | 软件评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信息安全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电子商务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初级 | 程序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网络管理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3:00-15:30 16:30-19:00 | 应用技术 | 机考 |
二、考试地点
全省设13个考区,分别为省直(含阳江、肇庆、清远、云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含梅州、汕尾、潮州、揭阳)、韶关、河源(含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湛江和茂名考区。全省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的考生在广州考试。高级资格的考生除深圳外,均在广州考试(该级别深圳考生由深圳市考试院承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四、报名时间和报考流程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2016年上半年5月21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4月8日17:00。2016年下半年11月12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8月23日9:00-9月9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报考流程如下:
1.信息填报。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报名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及《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联系不畅通的,责任自负。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惠州市所属单位人员选择惠州市进行报名。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相片小于15k。
3.报名表下载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即可下载并打印《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以便考生个人存档。《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网上缴费。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后无需提交报考材料。上半年5月21日考试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4月8日17:00。下半年11月12日考试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6年8月23日9:00-9月9日17:00。
5.网上交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我中心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发票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个人详细信息(缴费状态、交费日期、交费金额、订单号、交易流水号)到我中心办理,逾期责任自负。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期间,下半年在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该项考试全省实行封闭式管理,即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踩点,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省直考区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地市考区的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市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证书领取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高级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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