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来源:建湖县教育局 阅读:1194 次 日期:2016-03-29 16: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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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2016年3月前 |
政策咨询 |
凡参加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过渡者,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详见《有关问题解读》中规定的江苏省自学考试主干课程目录),并取得合格证书。 |
2016年 4月6-20日 |
网上报名申请 |
国考合格人员和依照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人通过不同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www.jszg.edu.cn)。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定。 |
2016年 4月24-26日 |
现场确认 |
申请人凭网络报名号、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普通话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参加国考的笔试和面试合格证(参加江苏省过渡考试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学教不一致的补修证明)和户籍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
2016年5月上旬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
在参加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过渡中,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于2016年5月初登录建湖教育网,查阅具体时间、地点,测试形式:上微型课、面试答辩(含技能)。 |
2016年5月中旬 |
体检 |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请于2016年5月中旬登陆建湖教育网。 |
2016年5月下旬 |
审查认定 |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材料。 |
2016年6月30前 |
发证 |
对经审查通过的申请者发放证书(其中社会申请者5月份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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