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神木县镇(办)卫生院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12名。其中,中西医临床医学7名,医学影像3名,医学检验2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统一参加西安医学人才招聘会。
1、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专业技能面试。面试合格人员与神木县卫生局签订聘用意向协议,待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等有关资料齐备,经审核、体检合格,并报榆林市人社局备案后,由神木县人社局发文正式聘用至有关卫生院。
2、应聘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名额时,招聘余额可调整至其他招聘岗位。
四、聘用程序
1、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并登记,由现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及所招聘专业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在招聘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委托专家考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
五、工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占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六、有关要求
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0年。违反服务期约定擅自离职的,将记入诚信档案,除交回领取的全部工资及各类补助外,并收取违约金5万元。聘用人员服务期内的管理和考核按照聘用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神木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