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引进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有哪些政策?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给予个人10万元科研补助;5年内每年发放5000元特殊人才津贴;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来渭南后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根据其研究方向设立科研机构,并按需求组建科研团队。
二、对引进国家级管理的高层次人才有哪些政策?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科研工作合同,给予个人30万元科研补助;5年内每年发放5000元特殊人才津贴。
三、对引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才有哪些政策?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科研工作合同,给予个人15万元科研补助;5年内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特殊人才津贴;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来渭南后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根据其研究方向设立科研机构,并按需求组建科研团队。
四、渭南市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哪些具体政策?
1.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和在渭南注册企业的各类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在渭南工作满3年的,给予3万元补助。
2.设立渭南市首席行业(学科)专家岗位。在全市各行业选拔具有深厚专业知识、拥有独立科研课题及专业团队、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担任渭南市首席行业(学科)专家。
3.实施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每年选派1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参加高端学术交流活动,或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中长期培训。
五、在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渭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对全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100万—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创业扶持资金从核准审批之日起3年内按进度分期拨付。可优先享受创业投资、土地使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政策;5年内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特殊人才津贴。
六、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搭建了哪些平台?
我市依托产业集群、产业园区、重点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搭建了陕西东大门建设智库、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市级专家工作站等柔性引才平台。
七、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配偶工作及子女教育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协助用人单位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就业问题,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特约医疗、市内考察调研及旅游观光等便利服务。
八、对高层次人才在科学技术创新等方面有哪些荣誉奖励政策?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级文学奖的个人,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华技能大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奖励5万元;获得陕西省技术状元、陕西省生产技术攻关带头人、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的个人,奖励1万元。
九、对入选陕西省“百人计划”等人才项目有哪些补助?
我省对入选的创新全职项目人才,每人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入选的创业人才,每人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入选的短期项目和青年百人计划人才,每人一次性补助50万元。
我市对入选省“百人计划”、“青年百人计划”、“百人计划短期项目”、“三秦学者”的高层次人才,除积极协助兑现省上政策外,我市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对进入渭南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有哪些政策?
凡与渭南市高新区区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在区内工作不少于3个月),除享受渭南市人才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高新区人才引进特殊津贴。特殊津贴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技术津贴、生活补助、医疗保健及各类社会保障补助。按以下标准享受特殊津贴:①两院院士每月3000元;②获国家级荣誉及奖励的每月2000元,获省(部)级荣誉及奖励的每月1500元;③业绩突出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每月1200元;④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每月1000元。特殊津贴享受期限为3年,于每年末一次性核拨。期间离开高新区的,从离开当月停止发放;柔性引进人才,按年累计在区工作月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