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
专业科目 | 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081703 | 生物化工 | 45 | 45 | 55 | 55 | 311 |
083001 | 环境科学 | 36 | 50 | 60 | 60 | 297 |
083002 | 环境工程 | 50 | 50 | 60 | 60 | 322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36 | 36 | 54 | 54 | 265 |
085229 | 环境工程 | 36 | 50 | 60 | 60 | 315 |
085230 | 生物医学工程 | 36 | 36 | 54 | 54 | 265 |
085238 | 生物工程 | 36 | 36 | 54 | 54 | 265 |
各专业复试线也可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本学院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笔试、面试、外语水平、实验技能。
1.专业基础笔试
复试科目:《环境监测》或《分子生物学》,任选一门;
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
满分为80分,考核相关学科基本概念和理论掌握情况,突出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
3.外语水平
满分为40分,包括表达和应用能力(40分)两部分。
4.实验技能
满分为80分,通过学生自己动手操作基本实验,考察掌握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实验技能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成绩低于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笔试+面试+外语水平+实验技能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 资格审查
时间:3月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化工楼A104
要求:按照学校要求
2. 专业基础笔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19:00-21:00;
考试地点:第三教学楼502室
3. 面试
时间:3月20日8:00-18:00
专业名称 | 面试地点 | |
考前等候区 | 面试教室 | |
环境科学 | 环化楼(362栋)205室外大厅化工楼(364栋)A114室外大厅化工楼(364)栋A110室外大厅 | 环化楼(362栋)205室化工楼(364栋)A114室化工楼(364栋)A110室 |
环境工程 |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
生物化工 | 化工楼(364)栋C101室外大厅 | 化工楼(364栋)C101室 |
生物医学工程 |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 | ||
生物工程(专业学位) |
要求: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4.实验技能考核
时间:3月20日8:00开始,全天
地点:基础实验楼(379栋)519室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总分/300)×100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复试规格化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按拟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五、调剂要求
我院接收少量调剂考生,具体要求:
我院接收校内外优秀考生15名,本科须为“211工程”高校考生及以上,优先考虑接收本科为“985工程”高校考生,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各类竞赛的考生优秀考虑。
调剂计划如下:
专业 | 人数 | 要求 |
083001 环境科学 | 4人左右 |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科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97分,政治理论不低于36分,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 |
085229 环境工程 | 2人左右 |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科生源,且总分不低于315分,政治理论不低于36分,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 |
085238 生物工程 | 9人左右 |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科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65分,政治理论不低于36分,外国语不低于36分,业务课不低于54分。 |
其中,学院内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校内),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进行调剂。跨学院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校内),3月17日下班前交调入学院,经审核后,学院通知同意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校外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
六、破格复试
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信箱 | |
学院复试工作 | 张红雨 | 025-84315378 | 0508zhy@sina.com |
接待考生申诉 | 施维 | 025-84315371 | shiweii@126.com |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理工大学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