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
序号 | 同一复试线专业组(专业代码)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备注 |
1 |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 | 55 | 60 | 90 | 90 | 350 | |
2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 55 | 60 | 90 | 90 | 350 | |
3 | 翻译(055100) | 55 | 60 | 90 | 90 | 370 |
复试名单公布网址:http://sfs.njust.edu.cn/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1.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 面试:面试(含专业知识、交流能力考核,每项各占100分)满分为200分。面试题目及顺序由考生抽签结果决定。
要求:可以用英语进行正常交流,其中交流能力考核低于55分者不予录取。
3.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笔试分+面试分
复试标准化成绩=(复试总成绩/300)*100
要求:复试标准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3月21日9:00-10:00 地点:外语学院203教务办
(2) 笔试:英语语言文学、翻译硕士 时间:3月21日16:00-18:00地点:外语学院309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时间:3月21日16:00-18:00地点:外语学院218
(3)面试:英语语言文学 时间:3月22日14:00-16:00 地点:外院202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时间:3月22日8:30-12:00 地点:外院202
翻译硕士时间:3月22日8:30-17:30 地点:外院218
(4)学院复试结果公布:3月23日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考前等候区:外国语学院309,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考生复试中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本人志愿,学术型可以转入专业学位型,但专业学位型不能转入学术学位型,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专业方向从高到低录取。
初试标准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综合成绩=初试标准化成绩×0.5+复试标准化成绩×0.5
五、调剂要求
我院接收少量学术背景良好、研究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为突出的学术学位调剂生6名,本科须为“211工程”高校考生,优先考虑接收本科为“985工程”高校考生,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各类竞赛的考生优秀考虑。调剂学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
专业 | 人数 | 要求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6 | 原则上优先考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生源,且总分不低于350分,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政治成绩不低于5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满分)。 |
六、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信箱 | |
学院复试工作 | 李平 | 025-84303103 | lipingnanjing@163.com |
接待考生申诉 | 陈荣明 | 025-84303211 | chenrong@njus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