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吸引、培养和凝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全面提升我省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省委同意,决定实施“云岭学者”工程。根据《“云岭学者”工程实施办法》,现就2011年度“云岭学者”特聘岗位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均可申请设立特聘岗位(中央驻滇单位不列入设岗范围)。
二、设岗原则
(一)特聘岗位的设置,要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桥头堡建设需要,重点围绕科技、经济、金融等领域和烟草、矿产、能源、生物、旅游、文化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招聘高层次人才来滇创新创业。
(二)特聘岗位的设置,必须明确岗位职责及要求、岗位资格条件、岗位待遇、聘任方式及在岗工作时间等内容,其中,岗位资格条件应同时具备《“云岭学者”工程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云岭学者”分为在岗、柔性引进两类,在岗“云岭学者”每年累计在设岗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
三、申报程序
(一)设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云南省“云岭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设岗州市党委组织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省委组织部;
(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云南省首批“云岭学者”特聘岗位设置名单。
四、申报要求
(一)《云南省“云岭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可从“云南网”(http://www.yunnan.cn)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下载,用Word软件编辑,16K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上报一式两份,同时以数据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1号楼54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1-3991651、3991716(传真)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