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6]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6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新洲区的社会人员,以及新洲地区高校2016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此次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4月18日—4月29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
网报时,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选择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报高中教师资格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新洲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5月5日-6日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点地址: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简朴寨酒店对面)。
(三)区教育局认定。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在受理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以新洲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xzjyj.gov.cn/)公告为准。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需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
新洲区指定医院为新洲区人民医院,武汉市其他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视同有效。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认定截止期限前通过学校集中送教育局),社会人员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幼儿园和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社会人员户籍在我区的,须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我区的,须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四)各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附后。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附:各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江岸区:市第八医院体检中心
江汉区:市第十一医院
硚口区:湖北省中山医院
汉阳区:市第五医院
武昌区:亚心七医院(原武汉市第七医院)
青山区:市第九医院
洪山区: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
东西湖区: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蔡甸区人民医院或蔡甸区中医院
江夏区:江夏区卫生防疫站
黄陂区:黄陂区人民医院
新洲区:新洲区人民医院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市第五医院、汉南区人民医院
东湖开发区: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体检中心
武汉市化工区:市九医院
东湖风景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五)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表格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查询、下载。有关表格可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