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考对象及时间
我市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包括只毕业不升学的考生以及准备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历者)、以及已经分流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
2、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为3月25日至4月8日。
3、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师范类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教育事业。
4、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在校初一、二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院校,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
2.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坚持不改者;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二、报名地点和办法
1.考生须在正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查报名资格,由学校到所在地的县(区)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职业类学校春季招收的学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其余考生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考生报名时现场摄像采集照片;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往届生还须交验学历证明。统一制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档案。
3.考生的姓名、年龄、族别、身份证号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4.市直属学校的报名工作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县(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报名。
6.考生在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广元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登记表》,由各报名点建立考生档案。
三、考生信息采集与上报
1、 考生报名号由县(区)招考办集中编排。
考生报名号由十二位数组成,左起第一、二位数字为年份(16),第三、四位数字为地区代码,广元为57,第五、六位数字为县区代码,第七位为考试类别,第八至十二位数字为考生的报名流水号(从“00001”至“99999”依次连续编排,中间不得断号)。考生的报名号用于报名、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专业面试、建档、录取等工作。
2、报名信息由各县(区)招考办及各报名点采用统一的软件进行采集。
四、考生特征材料
填涂“考生属何种照顾对象”栏的考生,须交验享受照顾的证明材料。照顾对象的定义以考生报名卡填卡说明中定义的为准。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集与整理,交县区教育局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认定。
五、收费
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执行,标准为60元/生。报名考试费由各县区招办统一、集中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