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规定及《天津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我校进行了各类专项测试。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艺术团发展需要及考生测试成绩,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月21日至3月28日。
天津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拟合格名单公示:
http://zs.tju.edu.cn/sylm/zxxx/201603/t20160321_271243.htm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
A档: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
B档:高考成绩在我校当地录取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招生办公室或艺教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22-27403794(纪委),022-27405486(招办),022-27406480(艺教中心)。
本名单将随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方能获得相应优惠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