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神木县医院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20名,其中临床医学15名(含麻醉医学3名),医学影像3名,医学检验2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应聘临床医学岗位的须具有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相关医技岗位的须具有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专业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统一参加西安医学人才招聘会。
1、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专业技能面试。面试合格人员与神木县医院签订聘用意向协议,待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等有关资料齐备,经审核、体检合格,并报榆林市人社局备案后,由神木县人社局发文正式聘用,占用神木镇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
2、应聘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名额时,招聘余额可调整至其他招聘岗位。
3、县医院招聘人员未达到应招名额时,余额由镇(办)卫生院占用。
四、聘用程序
1、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并登记,由现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及所招聘专业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在招聘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委托专家考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神木县医院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本科工资:基础工资1725元/月+绩效工资2090元/月+改革性补贴1135元/月+效益奖;硕士工资:基础工资1863元/月+绩效工资2090元/月+改革性补贴1135元/月+效益奖。
2、上岗后连续三年补助安家费,其中一类本科生每人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000元。
3、所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选送到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接受1至2年住院医师培训。培训期间计发全额工资并每月发给伙食补助1000元。
六、有关要求
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5年。违反服务期约定擅自离职的,将记入诚信档案,除交回领取的安家费和培训期间的全部工资及伙食补助外,并收取违约金10万元。聘用人员服务期内的管理和考核按照聘用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神木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