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同意经济学院在校本部事业编制人员中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经济学院科研秘书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英语四级及以上,有较强的外语写作、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能力;
(四)热爱教育管理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五)经管类、英语类专业或具有科研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监察处、经济学院等组成招聘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拟定人选,报学校研究确定。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少于3人,将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山东大学校内招聘人员信息表》(人事处网站下载)。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20日17:00
报名地点:中心校区知新楼B座330室
经济学院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88364894
人事处联系电话:88364303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