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三公开,即:复试程序公开,复试办法公开,复试结果公开。
2、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50%。
3、考生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为: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知识面试占40% ,英语口语面试占20%)。
考生的最终成绩=100×(初试成绩/500+0.4×专业笔试成绩/150+0.4×面试成绩/80+0.2×英语口试成绩/20)/2
二、复试管理与复试委员
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2、研究生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在复试工作进行之前需经复试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复试委员由我院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分6个小组,每组由5名教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审查小组成员对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不齐或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笔试(2小时)
②专业综合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③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④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内容的复试外,须另加试一门专业课程,且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过程中存在舞弊、替考行为者;
2、有其它违反国家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重新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然后按考生的最终成绩重新排名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录取过程中严格按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复试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