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中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汽车驾驶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驾驶员10名。
二、选调范围:全县在册在编县级机关及县级事业单位中从事汽车驾驶的工作人员。
三、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
3、从事汽车驾驶5年以上,具有汽车驾驶高级工及以上工勤技术等级证书;
4、属于全额财政供养单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
上等次。
四、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3月25日
五、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218565)
六、选调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面试、考察,提出初步选调人选,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
七、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保
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者,属于占用原机关工勤编制的,人随编走,调入县政府办公室工勤岗位,从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驾驶员工作;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同时,按相关规定享受出车补助。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洋县县委组织部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