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市教育局(乐教办〔2009〕70号)文件精神:“杂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报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实行加10分照顾。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外地学校加20分,报考当地学校实行单独划线录取”。
参加省运会获奖运动员、现役军人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报考五年制的考生,加分政策按《乐山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通知》(乐招委〔2015〕3号)文件执行。
同一考生同时具有多项加分,不累积,只选最高一项加分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