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民族歌舞团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歌舞团创作能力,促进全县演艺事业的繁荣发展,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文艺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人数和范围
引进文艺专业技术人才3名,其中:舞蹈编导2名,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名,男女不限,面向全国公开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1993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专业:舞蹈编导为舞蹈学门类下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为音乐学门类下专业。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大型节目创编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省市级奖项;无违法违纪记录(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五)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 2011年10月30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聘用人员。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半身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近期5寸生活照1张。
2. 应聘人员须填写《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二份,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人才引进报名表》在镇沅信息网www.smzy.gov.cn下载。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20日。
2. 报名方式:可采用网上报名(邮箱whj5812182@163.com)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3. 报名联系人:杨晓琼,联系电话:0879—5812182、15388795477。
四、招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招聘方式: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专业素质测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对象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可从报考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沅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待遇和考核管理
拟聘用人员,均按事业单位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核定、晋升,并实行绩效工资制。经考核合格录用人员,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即刻解聘。
正式聘用人员在县民族歌舞团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 年(从见习期算起),方可申请调离聘用(引进)岗位;如服务期限不满5年,引进人员不论以任何形式违约,均应给予用人单位(县民族歌舞团)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引进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进行监察,人大、政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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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