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燕、廖晓迁两位同志为来宾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3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如实举报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翠屏路西190号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29570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3月16日
附件:2015年来宾市法院系统拟录用公务员名册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7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