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江阴市人民检察院517室(黄山路11号)。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3)。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确有困难者,须在体检前提交。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