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和校园治安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的八条措施》中“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的要求,结合目前学校治安管理力量薄弱的实际,进一步充实校园安全防范队伍力量,维护校园安全,特面向社会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我县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和保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0周岁、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部队退役军人和下岗职工优先考虑。
二、招聘名额
男保安11名,女保安4名,共招聘15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2011年9月26日至10月3日在县政务网、县教育局网站发布《麻栗坡县一中民中招聘校园保安公告》,《麻栗坡县一中民中招聘校园保安工作方案》。
(二)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及个人证明材料,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或就业介绍信),于2011年9月6日至10月3日到县一中民中德育处办公室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并填写《麻栗坡县一中民中招聘校园保安报名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彩色2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身份证及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2份。联系电话:0876—6515656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404908331 。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2011年10月8日上午8:00在学校阶梯教室2进行面试,面试评委由县公安局、教育局、学校抽调人员组成,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行为。
(五)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培训上岗:招聘的校园保安人员业务上接受县公安局的指导。由学校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和培训合格后,由学校和受聘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待遇
校园保安人员为我校合同制保卫人员,由我校按合同进行统一管理使用,不纳入编制管理,聘用期限为一年,在聘期内,每月工资为1700元(含服装费及各项社会保险等费用)。聘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签订续聘合同。
五、受聘人员的考核与管理
(一)实行月考核制度,由学校负责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由县公安局负责对受聘人员进行备案及日常监管,组织受聘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和考试,培训合格发给保安员证。每年对校园保安进行一次例检。
六、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执行本方案,坚持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和任人唯亲;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招聘,严禁弄虚作假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开展招聘上岗工作中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群众监督监督,对招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麻栗坡县一中民中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