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明年5月26—27日举行。考试在专业设置上以及考试方式上将有新调整。
1。专业设置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开考专业从2006年的108个调整为112个,初级资格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资格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和病案信息技术,取消肿瘤学(原代码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2。考试方式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8个中级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083)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其它专业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采用纸笔作答的考试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3。报名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者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至日期均为2006年12月31日。
报考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专业的人员,要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实践按规定要满两年。
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的考生要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要取得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工作满一定年限,取得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可直接报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要取得相应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工作满一定年限,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可直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报考,分别是: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