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招生院所:
2016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将于3月12-13日进行, 按照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博士生复试工作在初试结束后立即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请各部门务必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力度,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一、博士成绩计算
1. 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构成;
2.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未达到满分60%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考核小组人员组成原则
各博士招生院所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所长)。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组成,至少3人为博士生导师,并指定组长1人;各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进行现场记录。博士生导师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工作。参加复试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
三、复试考核工作组织单位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中医药文献研究所以及相关附属医院负责组织报考本院所(兼职)博士生导师的考生复试工作。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 满分(100分) |
1.外语应用能力(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测试等) | 30分 |
2.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 | 30分 |
3.专业背景及科研潜质(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硕士阶段科研成果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40分 |
五、复试时间、地点
各学科复试工作务必于3月15日下午5:00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并于3月7日中午12:00前将《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zy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