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医生、医技人员梯队建设,加快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就医质量,现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员:
临床及相关专业医生3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病;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有规培证者优先),具有三年以上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6、年龄3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道德败坏和不良行为的;
4、在医疗工作中,出现过重大事故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人事科(D座502);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五、招聘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咨询电话:0429—2613615、2613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