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规定,市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于2016年2月14日对入闱对象进行了体检和政审。根据《公告》第三项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递补考生为大专组第29名邓蓉和中专组第9名程芬入闱。请二位考生接到体检通知后,在我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接受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递补。
如对入闱对象有异议,请及时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794-8263403、8263430。
抚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