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招生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招生办,省属中职学校,各高职院校中专部:
为加强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宣传,加大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信息公开度,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我院拟开展《贵州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编印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报《贵州省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秋季招生学校名单》和《贵州省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秋季招生专业汇总表》(见附件);
(二)辖区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允许招生的所有职业学校(含高职高专中专部,不包括技工类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简章由学校按要求编辑。
二、省属中职院校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报《贵州省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秋季招生学校名单》和《贵州省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秋季招生专业汇总表》(同上);
(二)学校招生简章。
三、资料要求、审核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各学校资料要求
1.学校招生简章:须用Photoshop软件(psd格式,此格式带图层,可以修改,便于必要时编辑人员进行修改)将图文编辑在一个页面上,文字与图片不能重叠,宽高分别为145*105mm,横向摆布。
2.《贵州省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秋季招生学校名单》须用Excel格式编辑。
(二)审核和报送要求;
各地(校)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的格式和内容。各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中职学校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不接收由学校单独上报的材料。省属中职院校直接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1.未批准或停办、停招以及未通过合格评估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入附件所列表格,相关内容也不能在招生简章上反映。
2.招收学前教育类、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的,须具备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批准的资质。
3.各校所报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须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对应(可在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中招页面下载或查看)。
4.招生简章可包括以下内容:学校简介,报名及录取时间、方式,学制及费用,学费优惠及资助,学历提升,联合办学及顶岗实习情况,开学相关事宜等内容。
5.所报材料要求内容祥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附件《贵州省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中已有信息原则上不在招生简章中重复体现。宣传内容涉及院校荣誉、排名的须为官方权威机构评定。
(三)上报时间
所需材料须于2016年3月18日前送我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填报院校公章)。
各地及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资料的填报、审核及报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按时报送材料的以及材料格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不予以公布,同时也不能登录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注册。
联系人:徐湖 联系电话(传真):0851-85947657
邮箱:2532770635@qq.com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