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公安类岗位考生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为170分,非公安类岗位考生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为115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如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的最后一个分数出现若干并列者,则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按以上原则确定我州有545人为拟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生资格复审
拟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3日至6日,地点:州政府大院内原政协办公楼一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已毕业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附后),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
资格复审要求本人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允许他人代替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规定到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以上证件中,考生准考证若丢失,考生可从准考证打印入口重新下载打印;因校方原因暂无毕业证的可携学校开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毕业人员未就业的,持失业证、人才中心开具的证明或教育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三种证明材料之一均可)。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进行审核,递补人员将通过文山政务网和文山人事网面向社会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料仍旧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则等额进行面试或取消该岗位。
三、面试方法
面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结构化面试时间为30分钟。岗位代码为26002001003、26002001004、26002001005、26002001006的州公安局岗位,面试时采取结构化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面试形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情境模拟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11月8日到9日(11月8日进行结构化面试,11月9日进行情景模拟面试)。
面试地点: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文山州人事局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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