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关于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落实教育厅制定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经研究,我校将对符合免试条件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科学、合理、规范地选拔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报名考生需为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报考专业:符合第1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应持与我校各招生专业相关的比赛项目的获奖证书申请免试,否则不予申请。各专业相关比赛项目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8:30—17:30。
2.报名地点: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体育馆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
报名考生所需要的材料有:
①《阜阳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免试考生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②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院校打印的《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
4.报名程序:
(1)考生从我校网站下载,并认真、完整地填写材料①;
(2)由考生毕业院校对材料①、②、③的原件进行审核,然后在材料①的原件及材料②、③的复印件上盖章;
(3)考生于3月31日,持盖章后的材料①、②、③、④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名处参加报名资格审核;
(4)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缴费120元/人,领取《缴费收据》;
(5)考生凭《缴费收据》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通知要求准备参加面试。
注: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等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不完整的信息、资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笔试或录取资格。
三、面试办法
1.面试时间:2016年4月1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地点: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
4.面试评分:若干名评委现场评分。评分分值为百分制,60分合格。
5.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将于4月5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四、录取工作
1.面试合格的考生视为预录取,正式录取结果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的结果为准,考生不需要再参加我校于4月中旬举行的笔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如继续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将按其笔试成绩进入录取环节。
2.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于4月中旬组织的笔试。
3.录取后的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它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阜阳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阜阳师范学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