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南漳县中考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学校、初级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制订《2016年南漳县中考报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6年南漳县中考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依照《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6〕1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中考网上报名工作的领导,保证中考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南漳县中考网上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局长聂在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爱民、邹三星同志任副组长,方明、李玉联、柯艳红、贺万祝、刘莹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招生办,具体负责中考网上报名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20日(3月20日报名结束后,报名平台关闭报名功能,不再安排补报)。
三、报名对象
全县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
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五、报名工作流程
1、学校汇总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输入(或导入)考生基本信息。
2、学校持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考生名册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报名考生资格。
3、学校持审核合格后的名册报送县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生成考生报名号。
4、学校组织拍摄考生照片。
5、县招办汇总本地考生报名信息后一次性提交给市教育考试院。
6、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校验考生报名信息。
六、网上报名组织方式及工作职责
报名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县招生办、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中学和考生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共同完成。
市教育考试院、市电教馆主要负责报名服务器安装及管理、报名程序的调试及运行、系统管理权限分配、考务工作培训、网络监控、数据汇总等工作。
县招生办主要负责各中学报名培训、系统管理权限分配、各中学报名号段的分配以及报名数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主要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为确保中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2016年的报名工作由学校负责输入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的考生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学号、户口、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社会关系及其它扩充信息等,并通过系统拍摄标准的考生相片。考生报名表由学校统一打印并交考生签字确认。
七、报名收费
2016年中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规定执行,每生90元。
八、工作要求
1、各中学应加强网上报名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网上报名提供有力保障。
各中学校长为相关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次网上报名的宣传、培训、演练及数据的采集、上报等工作。要把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
2、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网上报名创造必要条件。
各初中学校应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要求配齐网上报名所需的硬件、软件及其它辅助设备,确保网上报名期间的电力、网络的正常运行,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强技术队伍的建设,确保网上报名数据的安全及程序的稳定运行。
3、加强网上报名的培训和演练,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制定网上报名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安全。
九、纪律要求
1、各学校要做到今年毕业的考生全部报名参加中考,严禁中学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不让成绩差的考生报名;严禁截留优等生不参加中考;严禁为了满足当地中职学校招生要求而截留考生报名;严禁向未参加中考的考生发放初中毕业证书;严禁任何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未参加中考的考生。
2、各学校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中考;严禁同一学生在多处报名。
3、各中职学校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凡已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考生报名工作一律由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
4、未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考生报名数据。
5、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搭车收费。
6、市教育局今年将继续对各地中考报名率进行排名通报,并将中考报名率、参考率及初中三年巩固率纳入县教育局工作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