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报考非公安类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40分;
2、报考公安类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90分;
3、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一、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二、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4、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
5、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进行等额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10月23-24日
2、资格复审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5-2号物资大厦二楼)
3、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就业的还须出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咨询电话:0877-2025590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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