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工作人员简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5〕137号)安排,邢海生等49名考生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环节(第二批)。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5日
二、受理方式
1、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它问题,请书面向公开招聘办公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考录考核科,地址:九原区建华南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112室)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2、受理时间: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30 ─ 5:00
3、受理电话:0472-6199985
附件:《包头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
http://www.btrs.gov.cn/contents/27/5015.html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