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中国工程院机关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及专业笔试时间
2月26日 上午 9:00-9:30 资格复审及面试抽签
9:30-11:00 专业笔试
下午 13:30-17:40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19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邮箱:renshichu@cae.cn),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确认参加工程院机关面试”。 邮件正文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注明“面试公告内容已知悉,确认按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还需在邮件附件中上传《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电子版彩色证件照(与报名登记表上所贴照片一致)。
放弃面试的考生需要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由本人签名后于2月19日17:00前传真至010-59300108。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须于2月21日17时前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由本人签名后传真至010-59300108。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的,我院将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
地点:中国工程院316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交通路线请查阅:
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5/column_5_1.html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贴好照片,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外语、计算机等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
7、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8、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1、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1:3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场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笔试×15%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和签字笔,当日须空腹。无故缺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2月26日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上午8:4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专业笔试资格;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下午13:0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验。
2.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3.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面试完毕后须到休息室休息,全部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和使用通讯工具。
5、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
咨询电话:010-59300172 、59300171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bm.scs.gov.cn/2016/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60214170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