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5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
电话邮件确认:电话确认请拨打0571-87071809、87076819。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zjqxrsc@163.com,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浙江省××市气象局××职位面试”。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310002。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月26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浙江省气象局406室。
地址:杭州市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
乘车线路:公交车35、K187路吴山公交站下,K4、12、42、102、287、822、Y2、Y9路清波门站下, 25、31、38、Y6路河坊街荷花池头站下。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6年2月26日进行,下午13: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报到地点:浙江省气象局406室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入围分数线 |
宁波市气象局观测与预报处业务管理 | 0912001001 | 424133213229 | 104.2 |
宁波市气象局观测与预报处业务管理 | 0912001001 | 424114083925 | 104.2 |
宁波市气象局观测与预报处业务管理 | 0912001001 | 424134019827 | 104.2 |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1名为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上午,体检当天不能吃早餐。
六、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博闻
联系电话:0571-87071809
浙江省气象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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