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一批优秀党政人才,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中,为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经研究,对部分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职位进行公开选拔。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乡镇党政班子成员14名。
二、参选人员的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行良好;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即现任正科级及相应职级(七级职员、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现任副科级及相应职级(八级职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满1年;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选调生或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
1、挂职担任乡镇副书记、副乡镇长或书记、乡镇长助理1年以上的;
2、任县级部门、乡镇内设机构正职领导的,或任副职领导职务1年以上的;
3、任副主任科员1年以上的;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任或任副主任两年以上的;
5、获得过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以上表彰奖励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两年以上优秀等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况的。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9月5日至9月9日。
报名地点:武隆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报名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份。组织推荐报名的,还需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公选资格。
(二)统一考试
1、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9月10日领取《准考证》,9月11日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职位统一选拔,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职位数乘以3,则相应减少选拔职位数)。
3、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记入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选拔职位数1:2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拟任人选的确定及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由县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任用
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正式任命或进行选举。
五、待遇及管理
事业编制人员,经公开选拔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的,当选后第一个任期原则上不调离乡镇工作。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委任制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其试用职务,视情况按其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但任职满一年后经考察不胜任的,视情况按其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武隆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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