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全市工业经济、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部门,同时是全市信息化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及电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行政人员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1、文字综合岗位:2名;
2、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岗位:1名;
3、融资服务岗位:1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含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工作经历条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且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其中,报考文字综合岗位人员须有1年(含1年,可累计)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报考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岗位人员须具有1年(含1年,可累计)以上工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管理或工业企业管理、技术工作经历;报考融资服务岗位人员须具有1年(含1年,可累计)以上金融管理、投融资管理服务或金融企业投融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
(3)年龄条件:32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
1、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岗位: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工商管理、工业工程,机械没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车辆工程、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生物制药、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融资服务岗位: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经济与金融;
3、文字综合岗位:不限专业。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在每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获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选调简章在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和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发布。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即报考人员通过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的“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公开选调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电子相片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完成初审。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31日8:00—3月10日17:00。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阅读选调简章,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选调岗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联系。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经报长沙市公务员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5、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在3月14日--3月20日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
七、准考证打印:由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下载填写《2016年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21日8:00—3月24日17:00。
八、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通过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和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复审时间和复审地点在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和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考生的《2016年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十、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体检和考察递补分别不超过2次。
十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将拟选调对象在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和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咨询及社会各界监督。
十三、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由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其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由长沙市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666027 88666031(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监督电话:0731—88666016(长沙市监察局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室)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