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考生可下载查阅。
二、录取协议签订说明
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及南京师范大学三方签订协议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为了做好协议签订工作,特作以下说明,请考生仔细阅读。
1.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下载附件中的协议书。
2.协议书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及南京师范大学三方签订,一式三份(均红章,协议书上盖章单位为具体工作学校),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先行签字盖章后邮寄至我校。请在邮寄件上注明XXX协议书字样(如张三协议书)。为保证邮件寄送安全, 协议书请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寄出,请务必在2016年2月20日至3月10日之间寄出(以邮戳为准),如因协议书未到影响录取,责任自负。协议书经我校盖章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回,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为2016年4月份。
3.在协议书上盖章的考生工作单位须与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工作单位一致,否则协议书无效,不发录取通知书。若确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请同时附上原工作单位的盖章书面说明。
协议书寄送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23;
电话: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24日
附件:
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表:
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2=1EAA76D6FF842BA6E05077CAA46878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