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点、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4日 | 9:00-11:00 |
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6年1月12-3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1月13日至2月1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各考点的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后的现场确认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请各考点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四、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4〕193号文件执行(50元/科)。
考生缴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界面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2月4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五、各考点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