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各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普高类考生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中职类考生成绩为文化成绩加技能考试成绩之和。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四)若出现参考人数与招生专业计划、类别不平衡时,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各专业计划及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英语、语文、数学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其余专业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考试成绩予以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七)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已参加本年度单独招生考试且成绩在各专业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八)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九)在校期间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并在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截止前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本次招生相关专业学习,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十)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