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艺术类别(舞蹈、声乐、播音主持)特长生单招考试采用现场表演、演唱、朗诵、笔试的方式进行,单招考试的基本依据是参照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大纲(标准)或教学指导方案,以及现阶段中职教学的实际,制定我院本次艺术类别(舞蹈、声乐、播音主持)高等专科层次单招考试方案。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专业考试
1.声乐类(200分)
条件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声带发声正常,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
1.1声乐考试:(流行、美声、民族演唱任选一类)准备2首流行(美声或民族)类唱法歌曲,由主考官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使用吉他等乐器自弹自唱,考场不提供乐器伴奏。(120分)
考核标准:演唱者仪表自然得体,音准、节奏感强,能较好地把控舞台;咬字正音准确,能正确理解作品风格,演唱完整。
1.2视唱考试:简谱或五线谱乐段视唱,乐段不含升降号,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40分)
考核标准:能准确识别简谱或五线谱,音准、节奏正确。
1.3乐理考试:考试时间30分钟。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和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40分)
2.舞蹈类(200分)
条件要求:五官端正、气质好,臂型、腿型、脚型较好;身体比例协调;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
2.1舞蹈基本素养:软开度、弹跳测试、技巧展示。(80分)
2.2即兴表演:考生在考前随机抽取音乐,进入考场后,考官根据所抽取的音乐编号播放音乐,考生跟随音乐即兴表演一段舞蹈。(30分)
2.3舞蹈展示:考生自行准备1段舞蹈(自带音乐伴奏,伴奏格式为mp3格式),时长为2-3分钟,现场展示。如有舞伴的考生,请在参加考试前报告考官。(60分)
2.4模仿表演:由主考官现场展示一段舞蹈1-3遍,考生在主考官展示完毕后,模仿表演。(30分)
3.播音主持(200分)
条件要求:气质好、形象佳,身形端正挺拔,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1基本素养
3.1.1读词语:考生根据考官提供的词语,自然朗读。朗读词语不少于30组。(30分)
考评标准:考生在朗读过程中声韵、声调须饱满,能分清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考试内容参考《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
3.1.2读文章:考生根据考官提供的文章片段,自然朗读。(50分)
考评标准:考生在朗读过程中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语速适中、表达流畅、感情饱满。
3.2即兴评述
考生在考试之前进行抽签,根据抽到的题目,准备5分钟后进入考场进行即兴评述,时间控制在3-5分钟。(60分)
考评标准:考生应根据题目内容展开评述,叙事清楚明确,表达声情并茂,语言自然真挚,音色变化细腻丰富,仪态及面部表情自然,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3.3电视主持
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电视主持类型(综艺、少儿、新闻等),准备5分钟后,进入考场,面对摄像机进行3-5分钟的节目主持。(60分)
考评标准:考生能迅速进入主持人角色,具有熟练的话题操作技巧,主持风格独特,思维活跃,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顺利完成话题的进入、衔接转换、结束等过程。
三、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别(舞蹈、声乐、播音主持)单招考试的特长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文化考试。
四、条件及要求
提供钢琴1台、mp3伴奏播放器2台、摄像机1台。
五、注意事项
1.根据我院单招考试相关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别(舞蹈、声乐、播音主持)的考生,须按我院设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名考试。
2.参加乐理基础考试的考生须自备2B铅笔。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3.报考我院艺术类别(舞蹈、声乐、播音主持)单招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对在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方案供报考我院单招艺术类特长考生专用,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六、考试样题(附)
1.声乐作品:《我爱你,中国》、《乘着歌声的翅膀》
2.视唱考题:《东方红》五线谱、《茉莉花》(简谱)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