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水利部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和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月25日24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c@mwr.gov.cn进行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司局)××职位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2.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月25日24时前传真至010-63202662;或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gwyc@mwr.gov.cn;或将原件邮寄到水利部人事司公务员处。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邮寄材料审查
1.请考生于1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部(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报考时提供的照片)。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本单位时间、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性质、办公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3.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水利部人事司公务员处。邮编:100053。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四、面试和体检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时间:2月24日下午14:00。
地点:水利部机关北楼206会议室。
报到时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在传达室登记进入。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报到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2月25日。
上午面试开始时间:9:00,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8:30前(8: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下午面试开始时间:13:30,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13:00前(13:0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
体检由我部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月26日上午,届时统一前往,具体事宜报到时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方式
招考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数3倍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录用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低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63202184,010-63202662。
传真:010-63202662。
2.乘车路线: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首都机场均可乘坐(或通过换乘)地铁7号线在广安门内站下车,沿白广路往南约500米,到达白广路二条右拐路南即到。
3.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诉我部。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待业证明
水利部人事司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