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单独招生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下放招生自主权的选拔人才方式。单独招生考试是国家承认的高考。经考试合格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不需要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整体方案的制定,单独招生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单独招生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凡与单独招生考中有关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实施“阳光招生”。
2、能力为本原则:坚持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能力倾向”,在考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基础能适应高等学校学习的基础上,突出实际操作能力。
3、兴趣为先原则:对有志于电子技术、信息技术中高端人才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综合评价原则:综合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毕业)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和技能测试(动手能力)成绩,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具备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考:
1.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2.考生必须是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文科、理科考生,中职考生(职高、中专、技校):计算机类、机电类、美工类、财会类、农学类、幼师类、建筑类、汽驾类。
3.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毕业成绩) 在“合格”及以上。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登录网址www.imeic.cn,点击方案首尾处的“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9:00至3月15日18:00。
3、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申请表时间:2016年3月17日9:00至2016年3月23日18:00。
(准考证上需贴照片,报名申请表笔试时交给监考老师)
4、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高考考生号和二代身份证号,考生不得自行编写或使用他人考生号。一旦核实该考生号与考生本人不相符,学院将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
(2)根据内发改费函【2014】122号文件,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人;凡考生自行放弃考试的,学院则一律不予退款。
五、考试
(一)考试安排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的考试招生模式,突出技能考核,特在赤峰地区试点,实行实践动手能力测试。
赤峰市以外地区用
考生类别 | 考试内容 | 考试方式 | 分值 | 考试时间 | |
普高类 | 文科 (500分) |
文科综合: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加少量地理、历史、政治常识。 | 笔试 | 5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上午9点—12点 |
实践动手能力测试(高中阶段的基本实验、实习、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内容) | |||||
理科 (500分) |
理科综合:高中阶段语文、数学、物理基础知识加少量生物、化学、英语常识。 | 笔试 | 5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上午9点—12点 | |
实践动手能力测试(高中阶段的基本实验、实习、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内容) | |||||
中职类 | 计算机类、机电类、美工类、财会类、建筑类、幼师类、农学类、汽驾类 (500分) |
职业高中阶段公共基础课程综合测试。 | 笔试 | 5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上午9点—12点 |
职业高中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技能测试。 | |||||
注:1、2016年单独招生试卷样卷与答案、实践动手能力测试、技能测试样卷与答案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页面查阅http://zsb.imeic.cn/main/。 2、考场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各盟市市区设考点考试。 |
赤峰地区用(单独招生考试试点)
考生类别 | 考试内容 | 考试方式 | 分值 | 考试时间 | |
普高类 | 文科 (500分) |
文科综合: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加少量地理、历史、政治常识。 | 笔试 | 2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上午9点—12点 |
实践动手能力测试(高中阶段的基本实验、实习、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内容) | 实操 | 3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下午2点30分—4点30分 | ||
理科 (500分) |
理科综合:高中阶段语文、数学、物理基础知识加少量生物、化学、英语常识。 | 笔试 | 2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上午9点—12点 | |
实践动手能力测试(高中阶段的基本实验、实习、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内容) | 实操 | 3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下午2点30分—4点30分 | ||
中职类 | 计算机类、机电类、美工类、财会类、建筑类、幼师类、农学类、汽驾类 (500分) |
职业高中阶段公共基础课程综合测试。 | 笔试 | 2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上午9点—12点 |
职业高中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技能测试。 | 实操 | 300分 | 2016年3月26日 下午2点30分—4点30分 | ||
注:1、2016年单独招生试卷样卷与答案、实践动手能力测试、技能测试样卷与答案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页面查阅http://zsb.imeic.cn/main/。 2、考场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各盟市市区设考点考试。 |
(二)技能人才免试的条件
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对口升学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免综合测试和技能测试,审核合格后直接入学,进入对口专业就读。
1、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3、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
以上考生须在2016年3月20日前联系我院招就处杨老师,并将证书原件传真到(0471-4909810),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六、录取
1、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以实践动手能力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2、2016年4月12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4、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5、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但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同一科类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考生成绩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考生所报志愿专业最低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尊重考生本人志愿,予以退档处理。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成绩,择优录取。
七、纪检监督电话
电话: 0471-4909838 0471-4909840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71-4909810、0471-4909551、0471-4909771、18698409810(谢老师)、18847129193(苏老师)、18847129192(杨老师)。
QQ群号:136496543。
十、单独招生计划
http://www.imeic.cn/NNewsShow.aspx?NID=bca4c0b6-8e14-451d-b6f0-68a23ad8677b&IID=1&ParentID=1&NType=xyyw&is=1&zis=1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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