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四川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护考办发〔2016〕1号)和成都市卫计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1月12—2016年1月31日止,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附件:1.四川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护考办发〔2016〕1号)
附件1:四川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护考办发〔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