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护考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二)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三)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四)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
二、报名方式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可于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2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报单位所在区(市)卫计局,经各区(市)卫计局同意上报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应派专人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为非应届毕业生的且无工作单位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三、现场确认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审核和缴费时间定于2016年1月19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在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市南区栖霞路16号 黄海饭店后)2号楼2202房间,联系电话:0532-82892013。
各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审核时,应按照规定提供本单位考生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复印):
1.由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经网上报名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在教学或综合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5.主管部门盖章的《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
另:持省外院校大中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交毕业院校的招生花名册,学籍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为应届毕业生办理确认和审核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复印):
1.学校盖章的,经网上报名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由考务系统内导出考生名单并打印装订成册(学校盖红章);
3.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等);
4.由教育部门盖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学校盖红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需另外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或学校出具的转专业证明及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的个人、学籍信息(学校盖红章);
其中考生名单、毕业证明、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以方便考区后期审核工作。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
四、收费标准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准考证打印以及考试时间
考生可于2016年4月21日-5月1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安排:
六、有关说明
2016年护士执业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附件:1.(鲁护考办发[2016]1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护士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3.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青岛考点现场审核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