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5〕45号)精神,按照考生申报、学校审核、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等程序,我市已完成申报及审核工作,有蓝本扬等1名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招考“注意录取”资格。现将有关考生资格(具体名单见《2016年高职招考“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南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5—86382612、86392257;接待科室: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来信地址: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邮政编码:362300)。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