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二、复试资格
符合教育部和学校划定GCT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并履行报到手续的考生,均可参加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三、复试时间、内容
1. 报到时间:2016 年1 月15 日复试考生在研究生院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到南湖校区资源楼A408报到。
2. 专业课复试:2016 年1 月16 日上午8:30在煤层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文昌校区北门附近中汇国际隔壁)319会议室进行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以申报的专业或领域分别笔试《地球科学概论》、《水文地质学》,考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 分。
3.综合面试:2016 年1 月16 日上午10:10在煤层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文昌校区北门附近中汇国际隔壁)以排定的小组地点及复试顺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以及身体状况等的评价。满分为100 分。
四、录取办法
1.未履行报到手续且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的建议名单。凡复试成绩不合格(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并在适当的时间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4.若考生在学院公布录取名单后对复试结果有疑问,请在公布7个工作内提出申述,学校联系电话0516-83885834,学院联系电话0516-83591012。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16.1.8